第一卷 董卓乱汉 第29章 罪恶指数:臧洪可属一星

小说:阳谋三国  作者:吴越贱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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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种,战争期间把人肉当军粮型。
    这当中最出名的有两个人。
    第一个人是张献忠,张献忠屠川的事迹我就不多说了,我在这里转一个关于张献忠把人肉当军粮的记载如下:
    欧洲传教士利类斯和安文思二人所著《圣教入川记》记载,张献忠每日杀一二百人,为时一年又五个月,累计杀人10万,亦不算多。清军一来,他就逃了。在大军逃离成都前,更是对成都实行残酷的“四光政策”,尽杀蜀人,从老百姓到军队家属(老弱病残)再到他部队中的湖北兵、四川兵,最后连早期跟随他出生入死的秦兵也在剐杀之列,剐杀后制成腌肉以充军粮。
    第二个人是唐末的著名起.义军领袖黄巢。
    据唐代张鷟的(朝野佥载):“隋末荒乱,狂贼朱粲起于襄、邓间,岁饥,米斛万钱,亦无得处,人民相食。粲乃驱男女小大仰一大铜钟,可二百石,煮人肉以餧贼。生灵歼于此矣。”
    据《旧唐书》:“贼首(秦宗权部),皆慓锐惨毒,所至屠残人物,燔烧郡邑。西至关内,东极青、齐,南出江淮,北至卫滑,鱼烂鸟散,人烟断绝,荆榛蔽野。贼既乏食,啖人为储,军士四出,则盐尸而从。”
    无论是黄巢以前的朱粲,用二百石铜钟煮人肉,还是黄巢以后的秦宗权,腌人尸作随军粮糗,都比不上黄巢。
    《旧唐书》卷150下记载:(黄巢)贼围陈郡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
    把人肉放在磨上磨,我只能说,黄巢黄皇帝实在是太惨绝人寰了。
    张献忠和黄巢是有名的,当然,隋末那个朱粲更有天赋,只是名气没有这二人大而已。
    除了这些有名的,还有一些把人肉当军食的,现列举如下:
    1,唐末军阀混战,李茂贞挟持昭帝困守凤翔,朱温大军围攻一年余,城中粮尽柴绝,军民烧人粪干煮食人肉。当时狗肉一斤值钱500,人肉只值100。有人吃儿子的尸肉,别人来争夺,这人急得大嚷:“我的儿子怎能让你吃!”
    2,杨行密围攻广陵(今扬州),旷日持久,城中粮尽食人,军人像驱赶牛羊那样把人群驱向屠场。也有夫妇、父子自相牵引上街屠卖的,杀人者、被杀者都默然无声,大家都麻木了。
    3,五代时后汉赵思绾据永兴(今河北涿鹿)叛乱,高祖刘知远领军讨伐。城中粮尽,叛军杀妇幼为粮,按士卒人数定指标,计日分发妇幼。犒赏时破例杀数百人加餐,赵思绾尽取胆囊和酒吞服,说食人胆一千便勇决无敌。
    第7种,特殊政治人物被吃。
    这种人其实和我上面所列的第4种吃人报仇型的有相似之处,但是又有些不同,因为第4种的吃人报仇都是小老百姓,影响不大,但是这第7种死后被分吃的人因为是特殊政治人物,所以影响极大,在这类人中,代表人物有两个,一好一坏。
    先说坏的,代表人物是刘瑾。
    前文说过,刘瑾和魏忠贤一样,是明朝大太监的代表人物,他的死被很多人记住了,因为他受的是历史上最残忍的剐刑,学名叫“凌迟”,俗称千刀万剐,要用刀子一刀一刀慢慢割,而刘瑾据说是被剐了3357刀,被剐了三天才死,而且第一天割完,晚上还拉回囚室喝了碗稀饭,不知道他怎么喝下去的。可以说是恶有恶报。
    更值得注意的是,刘瑾被割完,那些碎肉条也被原来受过其害的人家纷纷用一文钱买下吃掉,以解心头之恨。
    好的代表人物,也是争议人物,是上文提到过的我认为和张巡可以媲美的明朝名将袁崇焕。
    不幸的是,袁崇焕没有吃别人,而是他自己被吃了。
    史载:在崇祯三年(1630年)八月,明思宗以“袁崇焕咐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及至城下,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罪名于三年八月碟(zhe)刑(分裂肢体)处死于西市,弃尸于市。行刑那天,袁崇焕毫无惧色,他被五花大绑,押上刑场,“刽子手割一块肉,百姓付钱,取之生食。顷间肉已沽清。再开膛出五脏,截寸而沽。百姓买得,和烧酒生吞,血流齿颊”,袁崇焕卒年四十七岁。(《石匮书》)。
    关于袁崇焕的功过是非不在本书讨论范围之列,我们只要知道有这么一号人物也被吃就可以了。
    我之所以把历史上的吃人事件分成以上七大类,想说的是,针对吃人事件,我们也要区别对待,不能一棍子全部否决。
    在这七种类型之中,我认为最恶劣的是第二种特殊癖好型和第六种杀人当军粮型。
    一句话,这两种吃人凶手吃的人多,而且动机太恶劣,泯灭人性最最彻底,如果纵容下去,人就不是人了,而是野兽。如果用星级来判定的话,这是五星最恶。
    倒数第二恶的,我认为是第3种吃人立威型,因为这一种类型的动机太邪恶,只是因为吃的人数量少,所以被我列为四星次恶。
    罪恶值被我列为第三星的是第四种吃人报仇和第七种特殊人物被吃事件。
    被列为第三,是因为他们的动机很明确,他们只吃自己的仇人,不会危害一般的人,所以恶性稍弱。
    而罪恶值排到二星的,我认为是第五种饥饿充饥型和第一种人肉治病型。
    被我排到罪恶值较轻的第二星,是因为第五种饥饿充饥型,吃人的人没有动机,唯一的动机就是饥饿,这一类人本性上谈不上恶,只要还有别的东西吃就不会再吃人;
    就算现在的人类社会,真的发生全球性饥荒,再也没有一粒米,不过一星期,照样会发生吃人事件,这是人类天性中的恶,和性.欲一样,虽然很多人不愿承认但是是深植在基因中的;
    而第一种人肉治病的动机还是好的;但是之所以被我列为第二星,是因为这种人有一些可能是沽名钓誉之徒,通过割肉给父母治病来获得名声,那就格外值得谴责,便因为有了个大孝的帽子,所以排在第二星。
    而我认为罪恶值只有一星,也就是恶性最低的吃人,就是臧洪、张巡的“杀妾飨士”,他们这种类型可以算是第五种大类下面细分出来的小类,但是因为臧洪和张巡在历史上的名声,被我单独拎了出来。
    我把他们的罪恶值说到最小,是因为他们的恶性最低,可以说,对别的人危害性最低。
    因为他杀的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妻子,也就是说,他杀的人是自己最亲近的人,对别人不造成威胁。
    在这里,有的女权主义者会说,他要真想做好事,为什么不割自己的肉,却要杀他们的妻子呢?
    割自己的肉岂不是对将士们更好?!
    对于这种言论,我只能说,他们也太小瞧了臧洪和张巡的人品。
    换句话说,在他们决定杀他们的妻子分给将士食用的时候,他们自己就没想着活过,他们知道自己犯了罪,是打定主意要用自己的生命去赎罪的。
    对臧洪来说,即使城破了,他照样有活下去的机会,但是他选择了死,对于这样一个不怕死亡的人,我们,说到底,没有评论他的资格。
    对于吃人的事情已经说了很多,这里我再次申明自己的态度:
    即臧洪吃人是不对的,是罪恶的,便是相对历史上的其他吃人事件而言,恶性又是最低的。
    我们对他的评论不能简单地用二十一世纪的标准去苛责古人,对于一个用自己的死去赎罪的人,我认为至少我们要尊敬他。
    城破了,他的小妾被分吃,城里七八千人为他而亡,但是臧洪的故事还没有结束。
    说来可能有人不信,因为虽然发生了人吃人的恐怖事件,又有七八千人为臧洪而死的恶性屠杀,但是从袁绍的个人感情来说,袁绍并不想杀掉臧洪。
    《三国志·臧洪传》记载:
    城陷,(袁)绍生执(臧)洪。绍素亲洪,盛施帏幔,大会诸将见洪,谓曰:“臧洪,何相负若此!今日服未?”
    其实袁绍的想法也很好理解。
    我们说过,袁绍是一个枭雄,他是不大在乎人命的,不管是臧洪杀了最爱的小妾,还是有七八千人为臧洪而死,在他看来,这些都不重要,只要臧洪还能向自己服输,再为自己效劳,他不便可以原谅臧洪,还可以继续让他做高官,所谓不打不相识,一笑泯恩仇。
    因为枭雄做事就是不择手段,就是为了大事可以不拘小节。而且袁绍攻打臧洪,说到底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无非就是面子上过不去,只要臧洪服输低头,给袁绍这个面子,袁绍也就一笑而过了。
    但是袁绍错了,因为和他不同,臧洪是一个珍惜人命的人。 百度 求小说网 有求必应! 阳谋三国 https://www.qiuxiaoshuo.cc/read/ccffo/oqksamq.html 全文阅读!求小说网,有求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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