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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夜晚,九点,大本营。
四楼,最大的那套房间里,成立的手机再也不亮了。今天他又反复开了几次,没能盼望到手机信号,倒是把最后一格电耗尽了。肚子里憋满了火,真想把手机摔在地上,虎落平阳遭犬欺——在上海的公司里他就是皇帝,人人要看他的眼色行事,女人们恨不得把脸蛋贴在他屁股上。但到这鬼地方他却什么都没了,就连妻子和女儿也瞧不起他,他不过是个平庸且发福的中年人罢了。
秋秋依然不和他说话,现在一个人闷在屋里。成立枯坐在客厅吞云吐雾,烟灰缸里是密密麻麻的烟头。这时卫生间的门打开了,黄宛然端着蜡烛走出来,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袍。她刚用冷水擦了擦身,湿润的头发让成立的心微微一颤。已经很久没仔细看过妻子了,尤其当烛光照耀她的身体时。光晕让**从毛细孔中溢出,牵扯他站起来要伸手触摸。
黄宛然却闪身躲开了,将蜡烛放到茶几上轻声说:“你早点去洗洗睡吧。”
“对不起,我知道我待你不好,我也不是一个好男人。但现在我后悔了,我发觉你一直都没有变,依然是当年那个让我心动的女人。宛然,你能原谅我吗?”
一向颐指气使惯了的成立,头一回那么低三下四地说话,但黄宛然并不领他的情,轻声说:“秋秋已经睡了,别吵醒她。”
成立却完全理解到另一个方向去了,他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想把她收进自己怀里。黄宛然完全意想不到,她被逼退到房门后,双手拼命挣扎,却又不敢发出声音来。
最后,她重重地扇了丈夫一个耳光。
在成立捂着脸颊发愣时,黄宛然打开房门逃了出去。
来到外面黑暗的走廊里,她的眼泪忍不住流出来,似乎身后仍跟着一头野兽。慌乱中她难以辨别方向,抓着楼梯栏杆就往上跑。
她一直跑到五楼走廊,撞上一扇刚打开的门。
额头被门重重地撞了一下,黄宛然倒在地上什么都看不清,只觉得头上火辣辣地疼,全身仿佛掉入深渊。
然后,一只有力的大手抓住了她。
那力量是如此巨大,让她难以抗拒地被拽起来,随即贴到一个胸膛前。那温暖的胸膛那么坚硬,是记忆里曾经有过的吗?
虽然依旧没有光线,但她却看清了那双眼睛。
某种东西在闪烁,她听凭自己的胳膊被揉疼,泪水继续打湿睡袍。一个男人的气息,热热地扑在她脸上。
“天哪,怎么是你?”
钱莫争也看清了她的脸,又将她拉进隔壁的空房间,关紧房门后点上蜡烛。
昏黄的烛光照着他们的脸,彼此相对却沉默了片刻。
“我恨你!”
还是黄宛然先开了口,她的眼神却是柔和的。
“不是说好了晚上不能出来的吗?干嘛要一个人上来?”
“放开我。”
钱莫争的手还抓着她胳膊,这才缓缓松了开来,轻声说:“对不起,你老公在找你吧?”
“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
“不行,在这里独处是最危险的!”
黄宛然径直走到房间最深处,阴影覆盖了她的脸,嗔怨道:“你还知道危险?”
“唉,我知道你还记恨着我。”钱莫争端着蜡烛靠近她,烛光重新照亮了她的睡袍,她的身体还没有走形,适度的丰满正是女人最有魅力的轮廓,“我不是故意和你同一个旅行团的,谁知道天底下有这么巧的事?”
黄宛然脑海中浮现起一周以前,上海浦东机场的那个清晨,旅行团在国际出发大厅汇合。钱莫争跌跌撞撞地最后一个赶到,几乎没有赶上领登机牌。在大家的抱怨声中,他见到了某张似曾相识的脸,居然是……钱莫争又揉了揉眼睛,努力调动记忆中的全部细节,老天爷,你不会搞错吧?
刹那间他的眼神凝固了,而黄宛然的脸也变得煞白——岁月并没有改变她多少,反而更加成熟而光彩。就当钱莫争想要冲上去时,却发现她手里还牵着个少女,旁边是个身着阿玛尼西装的中年男子。毫无疑问这是一家三口,她的老公看起来非常有钱,她的女儿也长这么大了,个头都和妈妈差不多高了。
于是他愣在了原地,只能远远地看着她,还有她的老公和女儿。最后,还是导游小方把他拉进了安检。一路上他都拖在最后,不敢靠近黄宛然一家,更不敢接触她的视线。上了飞机他们居然是前后排,而他硬是跟人换了座位,躲到了最远的地方。
到泰国后的全部旅程,钱莫争都在心神不安中度过。他居然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倒是和她的老公聊过两句——那是个令人厌恶的家伙,自以为有钱就摆着一副臭架子。直到他们误入了这座空城,一起被囚禁在这巨大的监狱里,或许这便是命运的安排。
此刻,他们的脸相隔只有几厘米。他渐渐靠近她的唇,跳跃的烛火几乎燎到下巴,才让他将头扭了过去:“宛然——不,成太太,请原谅我的失礼。”
“请叫我宛然。”
她这声平静的回答,让钱莫争心底又是一跳,他盯着她眼角的泪痕说:“为什么哭了?”
“我没哭。”
“你为我哭过吗?”
“不。”黄宛然冷冷地摇了摇头,然后推开他说,“对不起,我要回去陪女儿睡觉了。”
钱莫争只能目送她走出房间,但他随即又紧跟上去,打着蜡烛陪伴她走下楼梯,轻声道:“请照顾好自己,晚上不要再跑出来了。”
她只是淡淡地点头,回到了老公和女儿的房间。
走廊里卷来一阵冷风,钱莫争手中的烛火便被吹灭了。
独自站在黑暗中,眼眶微微湿润。
二
而在几公里之外,荼蘼花开的小院。
烛火也熄了。
那个轻巧的身影没入黑暗。
“别走!”
叶萧大声喊了出来,他用一只手撑住窗台,推开窗户跳进屋子。
是的,那少女并不是幻影,前头响起杂乱的脚步声。他大踏步地追上去,同时用手电照射她的背影。碎花格的衣裙忽隐忽现,长长的发丝几乎撩到追赶者的脸上。
里面是迷宫般的走廊,四处扬起厚厚的灰尘,手电光束艰难地穿越烟雾,紧紧地追着少女的后背。尘土不断涌入叶萧口鼻,让他的肺里异常难受,眼前的走廊更让人头晕,仿佛是梦中早已出现过的场景。
突然,少女冲出了屋子。外面正是花香弥漫的小院,月光哗哗地洒在她身上,像镀上了一层白银。叶萧在冲进花园的刹那,脚下被什么绊了一下,重重地摔倒在花丛中——糟糕!又要让她逃走了?
等他挣扎着爬起来,却发现少女又掉头向他跑来。原来顶顶已堵在了门口,少女一出门就几乎被逮个正着,只能慌不择路地向回跑。
她终于自投罗网了,四周的花丛布满荆棘,令她乖乖地束手就擒。
面对无路可逃的小猎物,叶萧的手却在剧烈颤抖,整个身体都近乎僵硬,他便问了个愚蠢的问题:“你是谁?”
月光掠过少女的眼睛,渐渐勾出几滴忧郁,又迅速变成不安与狂躁。
她开始反抗了。
不知哪来的力气,她竟一把将叶萧推倒在地。当少女要从他身上跳过去时,躺在地上的叶萧抓住了她的裙子。
这碎花布的裙子异常结实,任凭少女怎么挣扎都没有破碎。叶萧吃力地跳起来,整个身体将她扑倒在地。顶顶也冲上来帮忙,和他一起紧紧压着少女,直到她再也无法动弹。
少女在底下发出嘤嘤的哭泣,叶萧使劲压着她耳语道:“对不起,我们不能让你走。”
叶萧好不容易才站起来,换由顶顶将少女扶起。他心里忽然有些害怕,警觉地扫视着花园,那条吓人的狼狗哪儿去了?那个大家伙在的话,就算三个叶萧都抓不到她吧?
顶顶感到少女浑身都在颤栗,只能安慰地说:“别害怕,我们都是好人,不会伤害你的。”
她抬头看了顶顶一眼,眸子冷得可以让海洋结冰。月光下,她的脸色更加苍白,虽然看起来只有二十岁,却全然没有这个年龄该有的青春。
顶顶也被她的眼神吓了一跳,手抓得更紧了:“告诉我你的名字?”
但少女聋子似地毫无反应,双眼冷冷地盯着她。
顶顶接着问:“你听得懂中文吗?”
女孩依然是懵懂的表情。
“你不肯说是吗?我知道你听得懂!”叶萧插话了,一副审问犯人的架势,“这是什么地方?”
女孩的耳朵果然没问题,她转头看了看四周的荼蘼花,黑夜里正绽放到美的极致。但她随即摇了摇头,似乎在叹息这花朵即将凋零。
叶萧继续板着脸审讯:“你的大狼狗呢?怎么把你扔下不管了?”
女孩继续冰凉地看着他,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几片树叶落到她的头上,整个人像尊静止的雕像,或许连鸟儿都会来停靠。
“你这么会吓着她的。”顶顶皱起眉头,抚摸着女孩的头发说,“算了,看来她是不会回答的了。”
叶萧以冷峻的眼神盯着她,其实他心里也是异常忐忑,女孩的目光令他感到畏惧。他回头看看黑乎乎的洋房,再扫视一圈寂静的花园,低声说:“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快点回去找大本营。”
顶顶点点头,对女孩柔声说:“对不起,我们现在要带你去另一个地方,那里也都是些好人,你不会有事的。”
然后,她拉着女孩离开了花园。叶萧走在她们的前面,和顶顶一前一后夹着女孩。顶顶的手始终抓着她,随时提防她逃跑。
他们像押解逃犯似的,将女孩带到街道上。叶萧找到刚才留的标记,很快就辨清了方向,月色中高高的水塔很是醒目。
“笔直往南走,或许就能找到那条路了。”
他目光犀利地扫视四周,不知从哪儿捡起一根钢筋条。他担心黑暗中会蹿出一条大狼狗,以锋利的牙齿和爪子攻击他们——假设这女孩真是狼狗的主人的话。
此刻,女孩再也不反抗了,影子似的跟在叶萧后面。晚风吹过她的碎花布裙摆,顶顶也产生了某种错觉,好像这只是一幕午夜电影的散场。
真正的电影,才刚刚开场。
三
2006年9月25日,22点30分。
孙子楚。
一把雪白的利刃刺入大脑,浆液和细胞全部碎裂,整个身体被分解成无数块,满世界的鲜红色……他抱着脑袋东摇西摆,似乎真的头部中弹了。眼前依旧是无边的黑暗,他仔细摸索直到撞上墙壁。下面好像有个金属编织物,一格格细小的铁条组成,像个长方形的铁笼子。墙上还挂着些铁链条,冰凉的钢铁支架,可移动的担架床——
孙子楚的心里咯噔了一下,铁笼、链条、担架,所有这些都指向一种可能性:酷刑!
难道自己被人绑架了?抑或这里还有专搞**的BT?他背后的冷汗冒了出来,似乎自己已被拷打得体无完肤了。
他赶紧摸了摸身上,幸好没什么伤口,也没有被折磨过的迹象。这里并不是二楼的房间,而是个陌生的黑暗屋子。孙子楚大喊了一声:“喂!有人吗?”
没有人,只有鬼?
忽然,他摸到口袋里的手电筒,便急忙打开手电,看到迎面是幅南斯拉夫斑点狗的照片,另一面墙贴着《导盲犬小Q》的海报。再看下面的铁笼子里有许多黄毛,那些链子都是给狗准备的——原来是一家宠物美容店。
他终于松了一口气,手电继续往前照去,直到出现一块玻璃橱窗,外面就是清冷的街道。
孙子楚冲出这家店铺,大口呼吸外面的空气。月亮又一次躲入云中,榕树的根须垂在身后,就像多年前的一次宿醉街头。
街道彼端亮起了一点幽光。
他反而把自己的手电关了,藏在黑暗中揉着眼睛,直到对面的光圈越来越大。光点悬浮在半空中,不规则地移动,后面依稀还有两三个黑影。孙子楚按捺住恐惧的心跳,悄悄藏身于榕树背后,等待那幽灵的光影渐渐靠近。
十秒钟后,他猛然从树后跳了出来。
那光线也剧烈颤抖起来,随后孙子楚的胸口挨了重重的一拳,他惨叫着倒在地上。
“孙子楚?”
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他却痛苦地躺在地上,只见对面的手电光线里,露出了叶萧的脸。
刹那间,孙子楚是又惊又喜:“妈的,居然是你小子!”
“太好了,总算找到你们了。”
叶萧伸手把他拽了起来,孙子楚捂着刚被打过的胸口嚷道:“哎呀,你出手好狠毒啊!”
“你干吗跑出来吓我?我还以为是歹徒袭警呢。算你走运,要是我用飞腿你可就惨了。”
“咦,你后面是谁?”
这时,孙子楚注意到了叶萧背后,那穿着碎花布裙子的神秘女孩,她身后则是萨顶顶。
叶萧也不知该如何作答,只能对他耳语道:“我回头再跟你细说。”
“她到底是谁?”孙子楚不依不饶的执拗脾气又来了,“是这座城市的居民吗?你们找到这里的人了?南明并不是一座空城?”
女孩依旧冷静地看着他,好像所有这些问题都与她无关。
顶顶厌恶地打断了他:“够了,让我们先回大本营好吗?”
“好的。”
孙子楚茫然地回过头来,没有月色的街道更难以看清。他用手电四处照了照,远处一辆汽车忽隐忽现。他们立即跑了过去,神秘女孩夹在中间也被迫快跑。
他们来到那辆汽车旁,发现正是他们自己的宝马车,停在“大本营”所在的巷口。
“到家了!”
孙子楚说完又觉得有些怪,真的就一辈子跑不出去,要把这鬼地方当“家”吗?
叶萧和顶顶都是一阵激动,他们已经迷路五六个钟头,千辛万苦终于跑回来了——而且还带回来一个“俘虏”,抑或是战利品。
四个人走进住宅楼,顶顶在女孩耳边说:“别怕,我们暂时住在这里,里面都是普通游客。”
叶萧在走楼梯时问孙子楚:“大家都还好吧?”
“都好,我和童建国一组都平安回来了,就缺你们两个了。”
“哦,我要告诉你一件大事。”叶萧还郑重其事地宣布,“我这一组的屠男失踪了。”
孙子楚却苦笑了出来:“其实失踪的人是你们啊,人家屠男早就自己回来了!”
“啊?他已经回来了?”叶萧着实没有想到,屠男居然有这么大的本事。“人在哪里?”
“就在二楼,今晚他和我住一个房间。”
说着已经到了二楼走廊,孙子楚原本是想要敲门的,却发现房门是虚掩着的,大概是刚才出门时没关好。
他们轻轻推开房门,用手电照了照客厅,屋里仍然寂静无声,屠男那家伙一定睡得正香。顶顶把门关好,寸步不离地盯着神秘女孩。孙子楚在厅里点了蜡烛,然后轻手轻脚地走进卧室。
果然,屠男正躺在床上睡觉呢。
那身破衣烂衫早就换了,他穿着干净的睡衣,像个婴儿般睡着。孙子楚拍了拍他的屁股,喊道:“醒一醒,你看谁回来了?”
但屠男依旧躺着,毫无反应,叶萧不禁警觉地走上来,将屠男的身体翻了过来。
然后,他用手电照了照屠男的脸。
屠男也在看着他。
两只眼睛睁得非常大,眼球几乎都要弹出眼眶了;头发全部竖直起来,宛如刺猬灵魂附体;鼻孔扩得很大,根根鼻毛清晰可见;就连嘴巴也大张着,似乎在拼命地呐喊……
这是一张死人的脸。
他是第三个。
四
深夜,十一点半。
屠男死了。
二楼的这个房间里,已经挤了十几号人。差不多整个旅行团,活着的成员全都在这儿了,包括受伤的法国人亨利。只有四楼的成立夫妇没有下来,他们必须要保护秋秋,不能让女儿看到可怕的死者,这会伤害孩子的心灵。
除了对屠男尸体的恐惧外,大家还对另一位新朋友很感兴趣——神秘的少女。
顶顶始终坐在她身边,希望其他人不要围着她。每个人都以异常的目光看着女孩,但无论提出任何问题,女孩都不会理睬回答。以至于伊莲娜打出了手语,但女孩并不是聋哑人,她冷漠地看着所有人,随后继续低头不语。顶顶受不了他们的骚扰了,好像在观赏外星人似的。她只能把少女带进了一个小房间,然后紧紧关上了房门。
旅行团的新朋友——有来便有去,正如有生便有死。
生者心底产生了无数悬疑,死者身上引来了数只苍蝇。
叶萧静静地站在床边,屠男依旧张大着嘴巴,躺在床上倾诉他的绝望。
几分钟前他仔细勘察了现场,并没发现什么可疑情况。除了门虚掩着以外,窗户都关得非常牢固,地上也没有特别的脚印,屠男甚至都没流血。
这里只有警察,没有法医,但就算法医到场了又能如何?
屠男到底是怎么死的?是自然死亡还是外力致死?是自杀还是他杀?他杀的话凶手又是谁?这位凶手是人还是鬼?
或者,这只是对整个旅行团的诅咒的一小部分。
他缓缓把头转过去,看着旁边孙子楚的脸。这位S大历史老师的脸色更加难看,因为死者起码在今晚是他的室友,当他独自出去闲逛的时候,室友却惨死在了床上。
“对不起。”
孙子楚在众人的注视下,低头退出了房间,坐倒在沙发上抱着头。那把利刃仿佛又刺入脑内,将整个身体分割成两半。
“你还好意思坐下?”童建国毫不留情地吼起来,就像长辈在训斥晚辈,“不是说好了不准单独外出的吗?你为什么擅自跑出去,把屠男一个人留在屋里?你没看到晚上他回来时的样子吗?应该要重点照顾好他才是!”
“够了,人都死了,再怪来怪去有什么用呢?”
杨谋来打圆场了,他刚才用DV拍下了屠男的死相,这场面将来变成纪录片,一定会是最顶级的!
“你说他回来时什么样子?”
叶萧却突然插嘴问道,目光依然停在屠男身上。
“衣衫褴褛,惊慌失措,好像个叫花子似的,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这时钱莫争捏起拳头说:“他一定是见到了什么!很可能与他的死有关。”
“他也见过那个神秘女孩吗?”
说话的是林君如,她的声音压得很低,指了指顶顶和少女所在的房门。
叶萧点了点头:“是的,但至少屠男的死,与那女孩没有直接关系。因为在屠男死亡的时候,这女孩已经与我和顶顶在一起了。”
“好了,现在还有个新问题——我们如何处理死者?”
钱莫争走到屠男的床边,挥手驱赶着可恶的苍蝇。
厉书不禁想起了什么:“是啊,还有我们的楼顶天台,导游小方至今还躺在那儿吧?估计小方现在的模样更惨。”
“我们不动尸体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方便警察的勘察,以免破坏了现场。”杨谋举着DV边拍边说,“但问题是如果警方一直不到呢?任由尸体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中,也会被昆虫和细菌所破坏的。”
“对,与其这样的话,不如我们自己先给死者做些处理。既能多保存几天时间,在伦理道德上也说得过去,否则我们将来怎么向死者的家属交代呢?就说我们眼睁睁看着屠男被苍蝇的蛆吃掉?”
林君如大胆地加入男人们的话题,而其他女生都害怕地躲到了一边。
杨谋接着她的话说:“我可以先用DV记录下现场环境,钱莫争也可以做现场拍照,叶萧不是现成的警官吗?这里没有政府也没有警察局,一切都必须由我们自己来完成!”
“我同意!”
沉默许久的童建国举起手,旅行团中最年长者的意见,无疑具有很大的权威。
叶萧怔怔地看着他们,其实他的脑子里已一片空白,只是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于是,童建国打开主人的大橱,撕掉许多被单之类的布料。然后他把屠男的尸体翻过来,熟练地用布料缠绕起来。旁边的人们都目瞪口呆。女人们纷纷闭起眼睛,只有杨谋端着DV使劲拍着。
在这空城的黑夜,将近子夜时分,屋子里烛光闪烁,宛如来到古埃及金字塔下。一个在恐惧中死去的人,迅速被包成了“木乃伊”形状。
然后,童建国又在厨房里,找了一些药水和调料。他说这些东西混合在一起,可以起到防腐剂的作用,他将这些东西洒在屠男身上,床的四周也摆放了许多。屋子里很快弥漫起一股怪味,像停尸房里的福尔马林溶液。
所有人都看傻了,吃不准童建国到底什么来头。是在火葬场工作的呢?还是职业的盗墓贼?
处理尸体的工作很快完成,童建国吹灭蜡烛,紧紧关上房门说:“这个房间不要再用了,相信也没人再敢住这了。”
此刻,叶萧紧紧盯着他的眼睛,一团硝烟渐渐升起在瞳孔中。
五
子夜,十二点。
所有人都离开屠男死亡的房间,童建国把大门锁了起来——里面就是屠男的临时坟墓。
五楼还有两个房间空着,一间留给了萨顶顶和神秘女孩,还有一间给了孙子楚和叶萧。
现在,二楼只剩下杨谋和唐小甜了,新娘恐惧地依偎在杨谋身上,因为隔壁房间里还躺着个死人,杨谋只能一个劲地安慰她。
顶顶押送着女孩去五楼,在她们进入房间后,顶顶把房门反锁了起来。她将要和这神秘的陌生女孩,度过在空城里的第二夜了。
在外面黑暗的走廊里,叶萧让孙子楚先进房间休息,然后他伸手拦住了童建国,轻声说:“我们能不能谈谈?”
“谈什么?”
童建国靠在墙壁上,眼睛露出两道精光。
“这里说话不方便,我们去顶楼的天台吧。”
于是,两人悄悄摸上了楼顶,仰头便是浩瀚的星空。站在这五楼顶上,夜风立即吹乱了头发,同时捎来一阵异味。
他们这才想起天台上还躺着一个死人——导游小方。
但黑夜里实在看不清了,不知道尸体躺在哪个角落里,也不知小方是否又变了模样?经历了整个白天的风吹雨淋,叶萧实在难以想象了。
童建国却似乎毫不在意,反而点起了一根香烟:“说吧,有什么事情?”
“你究竟是什么人?”
“这是审问吗?”
烟头火光在黑暗中闪烁,他的整个脸都没入阴影,远处是连绵的山峦,这失去月光的午夜,能看到的只有这些了。
“我只是很好奇,你怎么能开动一辆没有钥匙的汽车?又怎么像包扎木乃伊一样处理尸体?这些都是普通人做不到的。”
“叶萧,在这里你不是警察,只是一个旅游观光客,我们在这里是平等的,请不要以看犯罪嫌疑人的眼神看着我!”
“对不起,但无论是警察还是平民,我想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每个人都需要负起责任,同舟共济来摆脱现在的困境。”
童建国冷笑一声:“你真想知道?”
“这对我们大家都很重要,否则有许多人都会怀疑你的,我不想在我们内部有互相猜疑的事情。”
“好,我告诉你吧。”他又猛吸一口烟,燃烧的光点渐渐后退,“我上过战场。”
“战场?”
叶萧不禁后退了一步,脑子立刻转了起来——童建国是1949年出生的,如果年轻时当兵的话,那就是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初,但那几年中国并没有过战争啊!难道他曾是军官,参加了1979年对越南的边境战争?
“不是越南!”童建国知道叶萧心里在想什么,“而是金三角。”
“你参加的是什么军队?”
“金三角革命游击队。”
“什么?”叶萧完全没有听明白,“游击队?”
童建国轻叹了一口气:“说来话长了,我是上海老三届的知青,1968年去了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在西双版纳的一个傣族村子里插队落户。我就是在那个偏僻贫穷的地方,度过了自己最重要的青春年华——我真是很羡慕现在的年轻人,你们不会理解那个时候的。”
叶萧却想到了一部曾轰动一时的电视剧——《孽债》。
“我可没有留下‘孽债’!”
童建国居然又一次猜到了他的心,这让叶萧后背心一阵发麻,童建国会不会有读心术?可以通过眼睛就知道别人的思维?
“那里的傣族姑娘虽好,我的心却不在那小地方,更不想一辈子荒废在水田里。”童建国完全陷入了对往事的追忆,他扔掉手里的烟头,仰头看着星空,“我是个从小有野心的人,我从不甘心自己的遭遇。当时边境的那边正在打仗,一边是金三角的政府军,另一边则是革命游击队。有许多中国知青偷越边境,投奔境外游击队闹革命去了。”
叶萧想了起来:“哦,我从公安大学毕业那年,就是在云南边境缉毒队实习的,也听人们说过那段历史。”
“那时的年轻人都很有理想,我插队的那个傣族村子,算上我总共只有两个知青,另一个也是来自上海。我们两个从小在一条弄堂里长大,都是满腔热血的理想主义者,不甘心在安静的小山村里虚度一生。于是,我们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结伴私越过了丛林密布的边境。”
“就像切·格瓦拉?”
“我可没他那么伟大!只是听说许多知青都在游击队做了领导,我也想在那里轰轰烈烈闯一番天地。但是真正面临战争的时候,就知道‘残酷’两个字怎么写了。我所在的部队有三分之一是中国知青,有些甚至是我上海的同学。我们终日潜伏在丛林中,冒着枪林弹雨与敌人周旋,你一定看过许多美国拍的越战片吧?”
叶萧像听一场传奇故事似的,傻傻地点头:“是的。”
“我们要比越南人艰苦得多,我亲眼见过的死人可以组成一个团!我亲手打死过的敌人也可以组成一个连。每天都有战友受伤和牺牲,每时每刻都目睹身边的死亡——各种各样的死相,有被子弹打爆了脑袋,有被炸弹炸成了碎片,有踩了地雷被炸掉了下半身……”
“所以你知道怎么处理死者?”
“对,战场上的环境瞬息万变,战友牺牲以后的惨状,也是你们无法想象的。经常人刚死就引来一大堆苍蝇,并在几天时间内腐烂掉。但无论战斗多么惨烈,无论尸体多么恐怖,我们都绝不抛弃一个战友,绝不让战友的尸体落入敌人手中,更不会让战友留在荒野中成为野狗的晚餐。我们不惜一切代价拖走尸体,通常是用布匹牢牢地包裹死者,以免受到昆虫和野兽的破坏。等战斗结束后,我们把尸体运到根据地的村子,安葬在‘烈士陵园’——秘密的坟地,以防敌人来掘墓。”
“于是,屠男就变成了木乃伊。”
天台上又一阵凉风吹来,叶萧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尽管去前线战斗是他从小的梦想。
“你这个混蛋!”童建国突然猛推了叶萧一把:“干嘛让我说这些!我早就不想回忆这些烂事了,每次想起我的脑袋就像要爆炸了一样!”
叶萧一开始以为自己要被袭击了,随即又淡淡地说:“对不起。”
“今晚我又要睡不着了!”
童建国骂骂咧咧地走下天台,叶萧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能也回到五楼的走廊。
其实,今夜叶萧也难以入眠。
六
凌晨两点。
叶萧果然还没有睡着。
他睁着眼睛,看着黑暗的天花板。屋子里有一股霉烂气味,无孔不入地钻进他的身体。他已很久没这种感觉了,眼睛睁大着却什么都看不到。仿佛自己成了盲人,一切都是那么无助绝望,寸步难行,如海伦·凯勒那样渴望“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其实到了南明城里,就等于变成了盲人,能看到的只有眼皮底下一点,世界再一次无法捉摸,陷于亘古的混沌之中。
他翻身从床上跳起,趴到窗口看外面的花园,视野里只有那些模糊的树影。叶萧摸到蜡烛点起来,床头有一排简易的书柜,他借着幽暗的烛火,看着那些蒙尘的书脊。
忽然,他看到了两个熟悉的汉字——病毒。
正是那本蓝色封面的书,《病毒》两个字异常醒目,作者署名正是他那位作家表弟。这本书是2002年4月在大陆出版的,书里恰巧也有“叶萧”这个人物,记录了他当年刚做警察时,接触的一件异常离奇而恐怖的事件。
想不到这本书居然流传到了这里!放在卧室的床头书架上,主人一定很喜欢这本书吧。叶萧摸着书的封面,心里的滋味难以言状,只能烦躁地在屋里踱着步。
是的,那些故事对他来说几乎都是真实的,命运总是跟他开玩笑,让他撞到并亲身经历这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如同这坟场般的城市,像个巨大的监狱笼罩在头顶,他们将被判处多少年的监禁?还是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至少,导游小方、司机和屠男,他们三个人都已经被执行死刑了。
下一个进地狱的会是谁?
或者这里已经是地狱了。
喉咙里像烧起来一样疼,他走到客厅里喝了口冷水,却见到另一个黑影也在摇晃着。他小心地拿着蜡烛照了照,却是一张同样憔悴的脸——孙子楚。
“哎呀,你又把我给吓了一跳!”
叶萧有些苦笑不得:“你也睡不着觉吗?”
“是啊,还是想屠男的死——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还有,我为什么一个人离开房间呢?而且大半夜的跑到街上,这完全不符合逻辑啊!”
“这个问题只有你自己才能回答。”
“我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啊?真的记不清楚了,我连自己怎么下楼都忘记了。”孙子楚使劲拍了拍脑袋,“惨了,惨了,我会不会得早老症了呢?”
叶萧拧起眉毛:“是够惨的,如果在这个地方发了病,还没法送医院呢。”
“妈的,怎么办?怎么办?”
孙子楚已经抓狂了,在客厅里不停地转圈,旁边还点着一枝蜡烛,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搞什么巫术祭祀。
“其实,我也记不得了。”
“什么?”
叶萧眯起了眼睛,盯着那点烛光,回到记忆的起点:“我只记得昨天——不,是前天。前天上午十一点,从旅游大巴里醒过来,我问你是几月几号在什么地方?”
“对,我还以为你在故意吓唬我呢!然后,我们就到了公路边的少数民族村子,吃到了那个该死的‘黄金肉’!”
“你觉得我是个会乱开玩笑的人吗?”
“当然不是!”孙子楚隔着烛光,仔细打量着他的眼睛,“你当时真的全部忘记了?”
“不,我还记得你的名字,知道你是我的好朋友,我还知道自己的职业,我是上海的一个警官。但我完全不记得现在的时间和地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大巴里?我还下意识地以为是在国内某地,根本就没想到是泰国清迈。”
孙子楚靠近了他的脸,伸出一根修长的食指,摇摆在叶萧的双眼之间,催眠师似的问:“你也得了失忆症?暂时失去了记忆链中的某些环节?”
“我不知道,我头疼得厉害!”
叶萧突然抱着脑袋,咬紧牙关额头冒出冷汗。
“别——”孙子楚安慰着他,又给他喝了口水,“你能想起前天中午以前,最近最清晰的记忆吗?”
“我甚至……甚至自己是怎么来泰国的都不知道!”
“该死,再往前呢?让我帮你回忆一下——你记得德国世界杯吗?是哪支球队拿了冠军?”
“白痴,当然是意大利!我还记得决赛那晚,我吃多了西瓜拉肚子了,没看到齐达内头顶马特拉齐。”
孙子楚被平白无故地骂了句白痴,很是尴尬:“那八月份那次我们一起吃烧烤呢?我记得那天是农历七月十五‘鬼节’。”
“记得,你说烧烤店的服务员小妹妹很漂亮,还给人家留了张名片,后来你们又联系过吗?”
“这个嘛,喂,个人私隐!”孙子楚不敢再多问了,“看来你记性蛮好的啊,你还记得我们去旅行社报名付费吗?”
“去旅行社?”
叶萧终于又皱起眉头,痛苦地挠了挠头皮,又在房间里紧张地踱着步,最后绝望地摇了摇头。
“不记得了?我和你一起去旅行社的,我卡里的钱不够了,你还借给我两千块钱,到现在——”
孙子楚没敢把“到现在我还没还钱”说出来。
“完全不记得了,脑袋里一点印象都没有。这是哪一天的事?”
“9月10号或者11号吧,9月19号我们就飞泰国了。”
忽然,叶萧的眼神有些可怕——
“前天是9月24日,也就是说,我至少失去了两个星期的记忆!”
这个结论如一根绳索,结结实实地套在了叶萧脖子上,迅速高高地升起来,将他悬挂在绞刑台上。
记忆力——是叶萧长久以来最引以为自豪的。
从小他的记忆力就特别好,许多人和事的微笑细节,隔了多年都能清晰地回忆。像人名、地名、时间、门牌、电话号码之类,经常可以随口念出。他这一辈子从记事起,每个日日夜夜几乎都有印象,从来不曾中断过,也从来不敢想象会中断。
但现在叶萧必须承认,自己的记忆被撕裂了。就像有人用锯子切开他的腰,然后再切开他的胸口,最后取走了腰和胸之间的部分。
哪怕缺少了一小时的记忆,就好像被抽掉了生命的一半,更何况是两个星期!
恐惧的冰水从头到脚浸泡着叶萧,这是怎么发生的?
是自己的大脑提前衰退了?
还是某个致命的阴谋?
就当他头疼欲裂之时,耳边又响起了孙子楚的声音:“可怜的家伙,你会不会最近工作压力太大,导致暂时性的记忆失常呢?”
“不,不可能,一定是有原因的,一定——”
正当叶萧低头沉思寻找原因时,一阵凄惨无比的嚎叫声,打破了这栋楼房的寂静。
声音从暗夜的远处传来,似乎连墙壁都在震动,叶萧和孙子楚的心跳都骤然加快,是哪个人出事了?
那声音还在继续,却超出了人体所能发出声响的极限——更近似于某种野兽的嚎叫!
凌晨两点半的狼嚎?
全体旅行团肯定都被吵醒了(除了躺在二楼的屠男和天台上的导游小方),可以想象他们惊惶失措的表情,但愿他们不要开门更不要下楼。
可怕的吠声不断涌进叶萧的耳朵,他突然听出了一些端倪:“不,这不是狼,而是一条巨大的狼狗!”
“巴斯克维尔猎犬?”
孙子楚却想到了福尔摩斯遇到过的一桩案件,因为楼下那个动物的叫声太阴森吓人了。
但叶萧却知道那是一条什么狗——少女与狼狗。
下午他已经见过那家伙了,巨大而凶猛的德国黑背,却是神秘少女的小宠物。幸运的是,晚上它并不在主人身边,所以叶萧才能抓住女孩把他带回来。
此刻,狼狗一定发现主人不见了,它灵敏的鼻子循着少女的气味,一路追踪到了这里。
叶萧能想象那家伙的样子,威风凛凛地站在楼下,仰起乌黑的眼睛盯着五楼的某个窗户——它那美丽而年轻的主人,就在那个屋子里被囚禁着。但这栋楼里还有十几个人,其中可能有人身怀绝技,它还不敢贸然地闯进来。聪明的狗会等待时机拯救主人,而现在的嚎叫不过是一种警告,所谓先礼后兵,希望能够兵不血刃地解决问题,让楼上的人们自动把女孩放出来。
不,他不能把女孩还给狼狗!
今夜就让它去叫吧,如果它敢硬闯上来,他就会对它不客气了,叶萧还是相信人的智慧的。
狼狗继续在楼下嚎叫,不知顶顶和那女孩怎么样了?
但愿她能开口说话。
七
“啊!是谁?”
厉书从大汗淋漓中惊醒,耳膜被什么刺痛了,某个可怕的声音,从楼下剧烈地传来——是某种野兽在嚎叫?
他想起前天来空城的路上,遇到的那只鬼魅般的山魈。天知道这鬼地方还有哪些动物,什么史前巨鳄剑齿虎猛犸象霸王龙全都出来吧!
嚎叫令他心头阵阵狂跳,翻身下床走到厅里。在三楼的房间里听得更清楚,他只能伸手捂住耳朵。
几分钟后,那声音终于停息了,整个住宅楼又陷入了寂静,但脑里似乎仍回荡着狼嚎。
那野兽喊累了回窝睡觉去了吧?
缓缓吁出一口气,他想去上趟厕所,却发现卫生间的门紧闭着,门缝里露出一线微光。
难道亨利在里面?
厉书又看了看法国人的床,果然是空着的,他只能站在外面静静等待。
他迷迷糊糊地等了十几分钟,卫生间的门仍然是紧闭着,但他又不好意思去催人家。只能悄悄靠近门口,却听到里面传出轻微的声音。
好像有人在说话?厉书益加屏住呼吸,侧耳贴着门缝。卫生间里是亨利的声音,这屋子里没有第三个人,他显然是在自言自语。
那是说得飞快的法语,厉书完全听不懂。亨利的语气还很着急,就像是在念什么咒语——半夜里关在厕所和自己说话,难不成有精神病?
突然,卫生间的门打开了,正好撞在厉书的脸上,他当即倒在了地上。
亨利脸涨得通红地冲出来,上半身赤着膊,异常激动地在客厅里转圈,嘴里念念有词,仿佛面对着一个不存在的人。
他身上还包扎着绷带,明早黄宛然就会为他解除。但厉书担心他这样会自己把伤口迸裂,爬起来拉住亨利,用英语说让他冷静下来。
但亨利根本没听进去,一把又将厉书推倒。这下把厉书惹毛了,冲上去压住了亨利。一个受伤的人怎是健全人的对手,但亨利依旧拼命反抗,嘴里喊着一些奇怪的法语单词,眼睛通红通红,整个人就像是“鬼上身”了。
两个人在地上扭打了几分钟,直到亨利再也没力气为止。厉书气喘吁吁地把他扶到床上,用英语说:“是我们救了你的命啊!请你爱惜自己的生命,也请尊重我们。”
这话说得就像外交辞令,却让亨利渐渐平静了,闭上眼睛深呼吸,眼泪缓缓滑落。
厉书心想真没出息,男儿有泪不轻弹,怎么遇到这点事就哭了?该不是突然觉悟,感受到中国人民的爱心了?
亨利念出了口渴的法语单词。厉书正好还听懂了这个词,便扶他起来喝了口水。亨利的脸色也恢复正常了,轻轻说了声Thanks。
厉书用英文问道:“你刚才怎么了?”
亨利却保持了缄默,他那双棕色的眼睛里,藏着许多深深的秘密。
“你现在好些了吗?”厉书继续用英文问,“为什么很少说话?”
“已经好多了,非常感谢你。”
他总算是回答了,但身体还是有些虚,说话的声音很轻。
“对不起,刚才我可能弄疼你了。对了,你是法国哪里人?第一次来泰国旅游吗?”
“我是波尔多人,二十岁以后就在巴黎读书了。我已经第七次来泰国了。”
“第七次?”
亨利点了点头,仅仅两天功夫,他脸上已爬满胡须了:“我是巴黎大学的教授,主要研究东南亚的宗教艺术,所以经常来泰国、越南、柬埔寨等国。其实,我不是来泰国旅行的,而是来专门考察兰那王陵的。那天去王陵的车正好坏了,便搭上了一个法国旅行团的大巴,却不想遇到了这种事情。”
“好有缘分啊。”厉书又想起那晚亨利所说的路上遇险的故事,“真的是因为那诅咒吗?”
“或许——是真的,我是研究这方面专业的,在东南亚的宗教故事中有个传说,凡是前往寻找兰那王陵的人,都会在半途中遭遇诅咒。”
“我们都被诅咒了?”
凌晨暗夜的斗室里烛光跳跃,厉书与亨利两人的脸色都很阴沉。
“一年前我去吴哥窟考察,主持发掘了一座七百年前的寺庙,在一块石碑的铭文上,记载着兰那王陵诅咒的传说。而且,铭文里还提到了一则预言——在佛历两千五百五十年,会有一群来自中国的人们,造访兰那王陵。但王陵的大门不会向他们敞开,他们将得到一座奇异的城市,认识一个奇异的女孩,并受到永久的诅咒。”
“佛诞两千五百五十年?是哪一年?”
“换算成西洋历法,就是公元2006年。”
“难道说——”厉书一下子把中文蹦了出来,赶紧又跳回英文,“吴哥窟铭文预言里‘一群来自中国的人们’,就是我们这个旅行团?”
亨利神色凝重地点了点头:“历史上有很多神秘的预言,看来七百年前吴哥窟里也有一位伟大的预言家。”
“得到一座奇异的城市?是的,我们已经得到了,而且也足够奇异了。”厉书激动地在屋子里徘徊,“认识一个奇异的女孩?不就是今晚叶萧和顶顶带回来的那个神秘女孩吗?天哪,这则预言真的非常准确,我们会受到永久的诅咒吗?”
两人面面相觑,目光里满是恐惧。
八
凌晨五点。
黎明前最后的黑暗。
五楼,某个窗户里,一个声音在轻轻叹息。
她是萨顶顶。
这宽大的卧室里有张双人床,她睡在靠门的那一侧,而她身旁就躺着那神秘女孩。根据叶萧的指示要寸步不离,连睡觉都要同一张床了。
顶顶担心女孩半夜要逃跑,自始至终都提心吊胆,强打精神不敢睡着。特别是凌晨两点多时,楼下响起了那条狼狗的嚎叫,让她浑身都冒出了冷汗。她明白那条狼狗呼唤的人,就是躺在自己身边的女孩,她担心狼狗会冲上五楼来敲她的门,不知紧锁的房门能否顶住它的冲击?
但出乎意料的是,女孩一整夜都非常安静,在她身边睡得很熟。听着女孩均匀的呼吸声,顶顶也越来越困,不知不觉间居然睡着了。
又不知过了多久,顶顶耳边响起某个清脆的声音,如童年挂在屋檐下的铃铛,随风摆动出金属的撞击声。沉睡的耳膜被铃铛敲开,意识的大门缓缓打开,身体里的精灵们都被释放,它们轻巧地舞动蝉翼,围绕在她耳边轻轻呼唤:
“萨顶顶……萨顶顶……萨顶顶……跟我来……跟我来……跟我来……”
于是,顶顶也睁开眼睛,跟着精灵们起身,离开身边依旧熟睡的少女。
精灵们的翅膀引导她,来到楼道的走廊中,继续迈步走下黑暗的楼梯,一直来到底楼的小巷。
月光,继续被扼杀在浓云背后。
只留下她孤独的一个人,行走在漆黑寂静的街道里。然而,她的眼睛却能清楚地看到四周每一个角落的细节,仿佛都与白天换了模样,被人彻底地清洗了一番。
还是那座叫南明的无人空城吗?
突然,街边亮起了一点幽光,居然是家24小时的小超市,里面隐隐晃动着人影,门口挂着最新的报纸和商品,里头传出收银机抽屉打开的响声。又有一个窗口亮起了灯光,那是路边的四层楼房,三楼临街的窗户里,映出一个灯下读书的女孩。
她还听到了一种熟悉的声音,从对面的小店铺里传来,哗哗地宛如流水冲涮,再仔细侧耳一听——居然是搓麻将的碰撞声!
那店铺随之亮起了灯光,玻璃门上出现三个字:麻将室!
同时玻璃里映出四个人的身影,正围绕着一张方桌“挑灯夜战”。骤然传出一个中年妇女的大喝:“罡头开花!”
瞬间,瞳孔被数十道光刺激,顶顶茫然地不知所措,难道这些人影都是鬼魂?抑或主人们全都野营归来了?
就在她失魂落魄的时候,迎面的黑暗里显现了一个身影,不知从哪里打出来的白光,正好笼罩在那个人的身上。
他是个看来七八十岁的老人,虽然满头白发却腰板挺直,身材高大如黑夜的金刚,竟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
老人几乎是突然出现在顶顶面前的,相隔还不到一米的距离。他的脸庞在白光下极其冷酷,目光透射出无尽的威严,让任何年纪的人都望而生畏。
“你是谁?”
顶顶慌乱地问道,脚底却像被大地粘住了,再也无法后退半步。
老人的眼神是如此逼人,任谁都无法逃避,像一团火焰燃烧顶顶的瞳孔。
天哪,她感到全身的血液都要被烧干了,就当她要声嘶力竭地呼喊救命时,老人却高声说话了——
“罪恶之匣,已被打开。”
时间,停顿一分钟。
月亮,悄悄地露出半张脸,随后再度被浓云绑架。
时间,重新开始,没人发觉这多出来的一分钟。
而这抑扬顿挫的八个字,继续回荡在黎明前的街道上,回荡在顶顶的脑细胞里——罪恶之匣,已被打开。
老人面色依旧凝重,接着对她点头示意,似乎在问她:你听明白了吗?
顶顶下意识地也点了点头。
她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也许这一天会很快,也许这一天会很远。
但老人已从她身边走过,带起一阵阴冷如坟墓的风,卷过她身体的右半边,她的半个肩膀都似乎僵硬了。
转眼间,老人消失在身后的黑涡。
她独自站在街道中央,无数幽灵般的灯光交织在黑夜里,路边仍然响起收银机和搓麻将的声音。某个临街的窗户里,有个文学青年正彻夜未眠,他打开电脑音响,陈升与刘佳慧合唱的《北京一夜》,悠扬地飘散到街角路口——
onenightin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触动了伤心的魂……onenightin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走到了地安门……
而当旦角唱起的时候,顶顶自己的手机竟然响了!
电磁波,在黎明前肆虐地飘荡。
不管有还是没有信号,她都茫然地接起了电话。
半秒钟后,手机里传来一个沉闷的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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