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羊杀人

小说:幻武之旅  作者:疯语乱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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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三军未动,粮草先行,一百只羊就是补给。
    同时也是争夺的起源。
    羊“咩咩”的叫声在柴山响起,牵动了所有人的心。
    一天一夜的行军、扎营、防备,是极其疲劳的,对食物的需求也特别的大,更别说风雨交加,仅进食了丁点食物的百人队。
    是苟是拼,一念之间。
    △
    李六子第一时间就做出了决定,拼了。
    羊居然出现在自己这个方向,只要速度快,猎杀到足够的食物,立马离开,就有可能避免伤亡。
    “行动,立即行动。”
    ……
    百人队如蛟龙一般朝向山下羊群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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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不是野羊,对于人的靠近,防备没那么严重。
    但依然要保持距离,毕竟手上的刀枪,会吓到这群食物。
    弓满弦,伴随着手势的挥下,箭矢飞射,一朵朵血花在羊身缓缓绽。
    羊群惊动,四下奔逃。
    “快,快,快。”各个小队长急呼。
    一个个士兵,更是在小队长的命令之前,默契的四人一组如猎豹一般冲出去。
    这是命令,更是默契,日夜训练、狩猎,长时间陪养出来的。
    短刃补刀,狠狠地扎入羊脖子,一人抓一只羊脚飞速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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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地中,还有两队人,正在生火,锅中己开始冒热气。
    出入口的两人,见外出的人己是满载归来,立马拉开柴堆,放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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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发,狩猎,回营,如行云流水。
    即明目张胆,又配合默契。
    从听到羊叫声,快速反应,没有一丝犹豫。
    出发,狩猎,仿若无数次的演练,执行力挑不出一丝瑕疵。
    ……
    柴山不大,平阳百人队的这一行动,落入了几家百人队的探子眼中,或完整,或部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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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郡城领队听得探子回报,第一反应是不信,却又不得不压下心中的怀疑。
    探子不同于战兵,想成为军探,除了经验丰富,能力出众外,还得识文习字,忠心不二。
    这些军探的身份,也注定是值得信任的,出身区别于绝大多数平民以及战兵。
    战兵是手和脚,亲兵是嘴巴,探子就是眼睛和耳朵。
    领队作为大脑,自然有自己的分析。
    “你所见的与所说的,可有夸大……”郡城领队面色有些疑重。
    “确如百战精兵,老练默契,整合如一。”
    呼……
    郡城领队听得探子肯定的回答,呼出了一口气,眉头邹了起来,心中如同压了一块石头,脸色肃穆。
    不到两年,怎么可能培养出百战精兵……如若时间长一点,比如五年,十年……这个时间跨度才算正常。
    操练,纪律,服从,同化,试练,默契,荣耀……一支队伍的转变所需经历的过程。
    从操练到服从,至少需要两年。
    同化,是成军的关健,是精锐还是普通军队,看的就是同化,也就是看军心,军心可用方才有一战之力。
    试练即是狩猎,经历刀兵与鲜血,生死之间整军心为势,铸就军魂。
    拥有军魂的军队,最近的就是铁家的常胜军,那是一群疯子组成的军队。
    再远点,就是镇兽城的镇魂军,超越荣耀的存在……过于神秘,就连兵源都是猜测,不知来自何处,守护人族万年之久。
    “你认为是百战精兵,这会不会有点过了……百战精兵,可不是试练就能成就的,而是一代又一代的传承才能铸就。”
    郡城领队还是不相信,平阳的军队怎么可能被形容成百战精兵。
    平阳无兽潮,拿什么试练,去经历鲜血和生死的洗礼,更无军武传承……
    难道……铁家想染指平阳吗,至于帮忙练军的事,郡城领队都不会去想,毕竟事关军武传承,即便把平阳划入铁家,人家还看不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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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芝山、清河的领队也陷入郡城领队的疑惑之中。
    李六子自然没有想到这些,自己刚刚的决定,一翻行动,让三位领队伤神。
    即使知道了,估计也不以为意,这是日常训练啊,习惯了就好,也没什么了不起啊!
    即便是问王守礼,他还觉得这日常训练太轻了,在部落时,在十万大山,根本就不需要他去操心了,老带新,已经形成惯例了。
    王守义也只是借鉴一下。
    这个世界元气充足,人的体质体能超强,在训练强度上,完全参照前世特种兵的训练强度定制,不断加强,突破极限而己。
    当然也有与王守义前生不同的地方。
    前生国家养军队是靠税收,而平阳的军队是自给自足。
    狩猎,养殖,己是常规化操作了。
    当然干这事的,不是王守义,而是王守礼,参照部落的作法而己。
    △
    生火烤肉煮汤,没有一丝隐藏。
    分批大口的吃肉喝汤,近乎两天,终于能吃一顿饱的。
    如果还是以前的平阳军,其它城池早就杀了过来。
    而此时,犹如闪电一般的猎杀,更疑似百战精兵的话语,让人摸不清虚实,不敢冒进。
    欺软怕硬,不管是个体还是团体,都是通病。
    没有人是傻子,明知道是块铁,还去咬一口,想崩碎自己的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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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山四散的羊,成为了目标,遇到熟悉又知根底的对手,杀戮就此开始。
    小队的军阵上演,远有弓,近有刀枪,防有盾甲。
    逃是不可能逃的,这与甲的设计有关,后背是皮甲,甚至就是麻衫。
    盾兵在前,枪兵在后,奇特的是弓箭手仅留两个压阵,其它人执枪提刀,跟着盾兵冲了上去。
    不是弓箭手的杀伤不够,而是准头不行,神箭手太少了;军武是大规模作战,需要的不是准头,而是覆盖。
    近身军阵博杀,不同于比武,盾兵冲刺,猛烈的撞击,三两长枪兵在后,抓住空隙,爆烈出枪。
    远处,留下的弓箭手,俱是小队中箭术最好的。
    虽明为压阵,而更多的是不断移动,进行偷袭。
    同时,最危险的才是他们,因为着的是皮甲,为了准头,弓箭手压近,距离在十丈之内,都在伤杀射程之内。 百度 求小说网 有求必应! 幻武之旅 https://www.qiuxiaoshuo.cc/read/gimas/fgsoqcmo.html 全文阅读!求小说网,有求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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