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第七章梦过程的心理学(7)

小说:梦的解析(全本)  作者:[奥]弗洛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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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已经知道这种转移的存在,所以在解析梦时,在使用此关系方面不必迟疑。***
    到这里,我们可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即我们不需要将在解析梦时的所有联想,都假设成和梦的工作有关系。事实上,在醒后对梦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我们以反方向将梦的内容推演回梦念,而梦的工作所运行的途径恰恰相反,而这两条路线相通并不是没有可能的。反之,白日里我们所遵循的是一些清新的思想线索,有时这种思想线索会触及中介思想,有时会触动梦念,有时出现在别的地方。我们会看出,白天的材料亦正是以这种方式加入解释的序列中。此外,因为在晚上抵抗会有所加强,这使得我们的解析工作愈加困难。在心理学意义上来讲,我们白日里遵从的思想旁枝,只要可以将我们带到所要找寻的梦念就行了,而它的数量和性质则是无关紧要的。
    二、退行
    我们已经给了这些反对意见以反击,或至少已对我们的防御武器做了展示了,对已准备良久的心理学研究我们就不能再拖延了,我们可先大略地讲述一下已获得的研究现:梦是一种精神活动,它和其他所有精神活动同等重要。促成每个梦形成的动机力量都是一个渴望被满足的愿望;梦的愿望之所以会不清楚,并具有诸多特征和荒谬性,都是其形成时所受到的精神稽查作用的影响结果。影响梦形成的因素,除了稽查作用外,还包括对梦的精神材料的凝缩、以影像来表现感性形象,以及要求梦具备一个合理且可解的外表结构(虽然无需具备)。以上每一个命题都开启了一个新的心理学研究领域。梦形成的动机力量——愿望与梦形成过程中的四个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因素内部之间的相互关系,都有探究的必要。而且也必须研究一下梦在复杂的精神生活中的位置。
    在本章的开端,我引述了一个梦,目的在于列举我们所需要解决的问题。要解释那个孩子燃烧着的梦其实很容易,尽管我还没给出全面解释。当时,我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梦者持续做梦而不醒来,并揭示了他的动机之一,即想要那孩子活着的时间长些。在下文的进一步讨论中,我们会现此梦还有另一个愿望在运作。目前我们能说的是,睡眠状态下的思维程序转化成一个梦,先是给一个愿望以满足。
    若将此梦的愿望满足排除掉,那么,能将梦念与梦这两个精神事件作区分的,就只有一个特征了。可能的梦念是:“我看见停放尸体的房间出火光,也许有根蜡烛倒了下来,并烧到了我儿子。”这些思想在梦中得到了完全的体现,只是以一种真实存在的景表现的,如同真实生活里可以借助感官进行感知那样。在此,我们所看到的梦过程的特征是最广泛以及最显著的:某个思想,而且必定具有某些愿望的思想,在梦中都物象化了,且表现为某个境,像是亲身体验似的。
    但是,我们如何对梦的解析的工作所特有的这个特征加以解释呢?或者具体些说,我们如何在复杂的精神过程中找到它的准确位置呢?
    如果我们进一步探究此梦,将会注意到,梦所采取的形式中具有两个相互独立的特征。一是思想以另一个直接的境表现出来,只是略去了“可能”的思想成分;二是思想被置换成视觉图像和语。
    在此梦里,那个将思想所传达的可能性转变为现在式的思想转变并不显著,这是因为,此梦中的愿望满足仅仅起着辅助作用。梦使用了和白日梦一样的方式和等同的权利利用了现在式。现在式是表示愿望已实现的时态。
    第二个特征所表示是,将思想转变成感觉形象,这点,可用于区分梦和白日梦。此形象不仅得到了梦者的充分信任,并且他们还认为正在感受着。在此,我应追加的一点是,并非所有的梦都能将观念转化为可感觉的形象。某些梦只具有思想,只因为具有梦的特质而被纳入梦中。我的那个“自学者”的梦就是一例,它所具有的感觉元素,并不比我白天思考中的内容少。一个很长的梦,必然有些内容未被赋予感觉形式,它们只是处于思考中,正如我们在清醒时刻思考或者是了解事物的方式一样。此处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并不是只有梦中才会生由观念向感觉形象的转换,健康的人或精神神经症病人所产生的幻觉或幻象中也会产生,这些幻觉或幻象各自以独立的实体形式存在。总而之,我们这里所探讨的这种关系并不是梦所特有的。不过,如果梦的这个特征呈现的话,我们便会很自然地将其视为最明显的特征。因此,如果将这个特征删除掉,我们将无从理解梦的世界。但要对这一特征有所理解,我们需做一番深入的探讨才行。 百度 求小说网 有求必应! 梦的解析(全本) https://www.qiuxiaoshuo.cc/read/gqmq/ifooqqo.html 全文阅读!求小说网,有求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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