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气运灵珠

小说:开局亚瑟之征战百族  作者:于三不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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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三感应到气运之灵快速的朝着自己飞来。脸上露出会心的笑意。
    现在没有圣旨,每消灭一个势力,都需要亲自来到敌方建立村寨的地方。以自身为载体,才能将气运之灵召唤过来,才能吞噬对方的气运之灵,才能吞噬全部的气运。
    如果有了用传承玉玺加盖的圣旨,就不用于三亲自跑一趟了。有了圣旨为载体,只需一使者拿着圣旨来到敌方使用建村令的地方,就能将气运之灵召唤过来。吞噬掉敌方的气运之灵。
    现在还没有圣旨,只能每消灭一方势力,就亲自过来一趟。
    眉心中,一道金光从中钻出来,而后尾巴在半空中一甩,一闪而没。
    只见,金色小鲤鱼钻进哥布林大部的气运天池中。
    哥布林气运天池中。
    这个哥布林大部的气运之灵,同样是一只金色鲤鱼。比自家的金色小鲤鱼还要大一倍有余,有一掌长。如果条件相同将两个气运金鲤,放在一起的话。
    自家的小金鲤鱼绝对打不过这个大金鲤鱼。
    不过,此时哥布林的气运金鲤,因为哥布林全部被杀光的原因,萎靡的躺在气运天池的底部,眼皮牵拉着,一动也不动。已经处于半死的状态。
    气运金鲤欢快的围着大金鲤鱼游了一圈,似乎是在找从哪里下嘴。
    而后,一口咬在大金鲤鱼的头部。
    一口就咬掉了小半的鱼头,那哥布林气运金鲤痛苦的扭动着,想要反击这个比自己小一倍的小家伙。但是没有气运支撑的它,无力反抗,只是扭动了两下就没有了反击的力气。
    躺在气运天池的底部,发出一声声悲鸣。
    小金鲤鱼发出欢快的叫声,每吞噬一口就壮大一分,每一口都比上一口大,很快就将哥布林气运之灵吞噬。
    几乎以肉眼的速度在变大,在吞噬完之后,变成了巴掌大。
    变得颇具威势,在气运天池中游动,尾巴拍起大量的水花,留下一个大大的旋涡,在哥布林气运天池中快速的游动,像是在追逐什么。
    以于三的视角什么都看不到,只以为是气运金鲤因为身体变大而欢快的游动。
    过了十几息,才发现不对。
    仔细观察,能看到在气运金鲤的前方,气运之水中有一个黄色的光球在躲避着气运金鲤的追击,荡起圈圈波澜。
    黄色光球在气运金鲤的嘴边,两者的速度相差不大,任由气运金鲤如何追击,就是差一点点。
    就在嘴边,就是吃不到。
    于三干看着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替气运金鲤打气。
    “加油,小金鲤你能行的,一定能追上那颗光球的。”
    令于三没想到额是,他的念头竟然变成一道念力,钻进气运金鲤中。
    气运金鲤本就与于三心神相连的,此时感受到于三的意志,速度立即提高一个档次,瞬间将黄色光球咬在口中,吞进了腹中。
    又将气运之水吞噬一空之后,重新钻回于三的眉心,返回气运天池。
    在气运金鲤经过于三的脑海的时候,一道信息留在脑海中。
    气运灵珠,气运天池诞生的气运之宝,极为罕见,亿万个气运天池中都不一定能诞生一个。
    放在气运天池中,可成长为顶级的气运灵宝。成为气运之灵的护身灵器。
    但是不能将气运灵珠随便放在气运天池中,因为气运灵珠是吸收气运成长的,如果,不加以控制的话,灵珠会反客为主,寄生在气运之灵中。
    吸收气运,使国运震荡,弄的民不聊生。严重的会造成大厦倾覆,断送一朝国运。
    所以,气运灵珠必须由气运之灵炼化控制。只有被炼化了的气运灵珠最后才会成长为气运灵器。成为气运之灵的最强护身灵器。
    另外,气运灵珠还是炼制传国玉玺的顶级材料。
    如果于三没有传国玉玺,那这颗气运灵珠就是最好的载体,就能炼制出最顶级的国之重器——传国玉玺。
    了解了气运灵珠的作用之后,于三也明白了一个两万多人口的大部哥布林会这么穷了。
    “怪不得一件灵宝都没有,气运天池中的气运也不充盈,原来是气运灵珠吞噬了一部分的气运。气运的流失造成了哥布林大部的机缘、运气不足。空有一个大架子,却充盈不起来。”
    被灭的不冤,没有气运了,只能成为我的踏脚石了。
    于三最后感慨了一句,退出了哥布林的气运天池,随后,自家气运天池中的镇守金龙,扭过头,张口将哥布林的气运天池给吞噬掉,化成一颗颗愿力珠。
    气运金鲤回到华夏村气运天池后,欢快的玩耍,不时将气运灵珠吐出来,又吞进去。
    气运灵珠也是刚刚诞生,威能不显,灵智也不高,被气运金鲤轻松炼化,成了它的一件灵器。会随着气运金鲤的成长,而成长。最后成为顶级的气运灵宝。
    而气运金鲤有了气运灵珠之后,以后与其余敌对势力的气运之灵战斗的时候,手段就会变得更多。会更有优势,哪怕遇到同样强的气运之灵。有气运灵珠也能轻易战胜。
    以后的战争就不是单纯的只是征战,还有气运之争。等气运强大了之后,也会参与到战争中,率先将对方的气运之灵打伤。打的他们气运流失,此消彼长。这样在战场上,即使是处于劣势的时候,有足够的气运加持,也能反败为胜。
    战争从来都不是随随便便的就能取胜的,他涉及到一个势力的方方面面。
    气运、民生、经济、国力、富有程度、国之精神、人才多寡等等各个方面。看似轻松碾压取胜,其实都是经过漫长时间积累的结果。
    就像此次战斗,灭杀哥布林大部一样。
    就是中华文明几千年来积累的结果。华夏村的部队中,使用的兵器都不同,看似是一群乌合之众,其实不然,只有三四百人的部队,却汇聚了中华民族的精华。
    凝聚了各个朝代的精粹。一百多大刀兵不仅有大汉朝的偃月刀,大唐的最强兵种陌刀兵,晋代北府军的长刀兵,还有各个朝代的猛人,虽然没有知名的猛将,但是各人的身体素质却是最顶尖的。刀盾兵也是各个朝代的都有,不仅有各个时代边军、野战军,还有在历史上留下浓彩重抹的三国陷阵营……
    可以说,在他们那个时代,都是令人敬仰的存在。 百度 求小说网 有求必应! 开局亚瑟之征战百族 https://www.qiuxiaoshuo.cc/read/gqsqq/fkiimckg.html 全文阅读!求小说网,有求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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