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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马腹小目跟着自己跑的开心,高志豪也不对它出言阻止,它还小,帮不上他什么忙,但有这份心,就是个好事。
“小目,你是什么属性的啊?”
高志豪把帮丹炉增产的天仓阵画好,就转回身,把马腹小目从地上拎了起来,塞进了自己的衣襟,这是白板以前的专用位置,现在它要待在不能比灵狐小悦矮的地方,不用了,给马腹小目用,刚刚好,“典籍里对马腹的记载很少,我只知道,寻常的马腹,是以魂魄为生的,喜欢住在有竹子和溪水的地方,是也不是?”
“我比较喜欢吃肉,不喜欢吃魂魄,我娘也是。”
提起已死的大马腹,马腹小目不禁红了眼圈,又悲伤起来,“但是,我娘的主人却不准我们吃……吃魂魄,不容易消化,吃一个,可以饱一年,但吃肉,却需要一天三顿,我娘的主人不舍得……”
“以后,我都给你吃肉,不哭。”
伸手,揉了揉马腹小目的脑袋,高志豪便移步走出了他新丹房的房门,往同往街上的客栈前堂而去,“白板要睡觉,咱们去外边转转,熟悉下镇子的布局,将来购买东西,也能方便些,回来的时候,咱们买头羊,今儿晚上,我做烤全羊给你们吃。”
然而,(长)(文学)还没等高志豪带着马腹小目走到客栈的前堂,客栈老板便带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笑容满面的挡住了他的去路。
高志豪没有抬头走路的习惯。突然发现自己面前的地面上多了两个影子,本能的往旁边让了一让,见那两个影子的主人没有要再往前走的意思。才不解的抬头朝他们看了过去,“掌柜的,这位是……”
“他叫周顺,是我小舅子,我之前跟你提过他的,他现在经营着一家药铺,正需要跟厉害的炼药师合作。”
客栈掌柜是个自来熟。虽然,才只跟高志豪相处了一天,打了没几回照面。但这时说起话来,却亲近的好像他们是老朋友了一般。
客栈掌柜跟高志豪介绍完了跟他一起来的周顺,却不见周顺有反应,扭头看向他。便见他正在盯着高志豪衣襟里的马夫小目发呆。心下一恼,朝着他的脚背就狠踩了一下上去,提醒他回神儿,“你小子发什么呆呢!还不赶紧跟人家炼药师打招呼!你说你,都这么大个人,眼见着就要成亲了,怎还整天失魂落魄的呢!”
客栈掌柜不是青山镇人,从旁处来青山道场学艺。却被拒门外,没脸回家。自己又不会拳脚工夫,勉强在周阳手下撑过三招之后,就在这青山镇里住了下来。
手持青铜牌子,花费巨大,原本会的一点点仙家本事,压根儿就不够用来谋生,末了,盘缠用完,饥寒交迫的倒在路边,被周顺他姐姐周怡捡回了家里。
两人日久生情,便成了亲,他也就成了周家倒插门的女婿,在整个青山镇人讶异的目光里,那个敢迎娶“青山镇母大虫”的“勇士”。
他现在正经营着的这间客栈,其实该算是周家的,周顺刚刚从周家老爷子手里接管过去的那间药铺,当然也是周家的,他是个记恩的人,周家救了他性命,他当然也不能让周家吃亏,尤其,还是因为周顺发呆的这种小事。
周顺是被客栈掌柜这姐夫眼看着长大的,向来跟他关系交好,以前不听话,被周怡追着揍的时候,都是得客栈掌柜这姐夫援手相护,所以,对他说的话,也从来都是乖乖的听从,这会儿,突然被踩了这么一脚,顿时就回过了神来,忙不迭的收了自己盯着马腹小目看的目光,客气的跟高志豪打起了招呼来。
“早就听我姐夫说,先生是个能打赢镇长的厉害人物,一直未能有幸面见,今日一见,果然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更胜闻名。”
周顺并不是个蠢笨的人,只是还有些孩子气的贪玩,包括刚才,他盯着高志豪怀里的马腹小目发呆,也只是因为他从未见过马腹,对它的兴趣,远胜过了对钱的追求,“恕在下失礼,冒昧的跟先生问一句,先生怀里的这只漂亮灵兽,是个什么品种,怎竟是这样有趣儿的人脸虎身,小娃儿一般?”
“它是马腹,叫小目。”
高志豪从小被翔龙镇里的那些人们磕巴惯了,并不觉得周顺对他的这态度有什么不敬或者不好,听他跟自己问小目,便伸手挠了挠小目的脑袋,让它跟周顺打招呼,“小目,还不快问周掌柜好。”
“周掌柜好!”
马腹小目是只很听话的灵兽,虽然,这跟它一下子没了娘亲,就只剩下跟着高志豪讨生活,怕他不肯要自己了有关,“我叫小目,是志豪大人的灵宠之一!”
马腹小目跟周顺说的这话,不无强调自己身份的意思,它还没跟高志豪签订契约,原则上讲,不能算是高志豪的灵宠,但这样说,让它很有安全感,就好像这样一来,高志豪就不能把它丢掉,不要它了一般。
“马,马腹?你就是马腹?!”
听马腹小目自报了家门,周顺不禁吃惊的更瞪大起了眼珠子来,要不是顾忌,它是高志豪的灵宠,他一准儿就得把它抢到手里,玩耍研究个明白才行。
这种寻常人难见,见到的基本上都会没命的灵兽,对他这种好奇心重的人而言,说是致命的“誘惑”,真是半点儿都不为过的!
“是啊,我是马腹,不过,恩,我是好马腹,不吃人的那种。”
见周顺没有在听了它的品种之后,露出惊慌或者不屑的神色,马腹小目顿时便觉得,他也是个更高志豪一样的好人了,“志豪大人说了,以后都给我吃肉,跟寻常灵兽一样,恩,很高兴认识你。”
“马腹真不愧是个稀有的灵兽品类!这么小的一只幼崽,也能口吐人言!”
周顺由衷的称赞了马腹小目一句,又伸手揉了揉它的小脑袋,才把自己的注意力,转到了高志豪的身上,“听我姐夫说,先生是位炼药师,而且,还没有固定的丹药铺子合作,不知……在下能不能有这么个荣幸?”
“诚如掌柜的所说,初来贵宝地,还没能找到合适的丹药铺子合作。”
一边说着话,高志豪一边细细的观察起了这跟他说话,名唤周顺的人来,不高,身材纤弱,眸子清亮,看样子,该是刚刚从家里接手生意不久,还不是非常会应对买卖上的事情,“以前在别处,我曾给太和堂供过丹药,你这里若是给的价钱合适,倒也不是不能考虑。”
“太好了!价钱,绝对不是问题!”
听高志豪这么跟他说,周顺顿时便高兴的眉开眼笑起来,这可是他从家里接了生意以来,着手的第一件大事,若能办成,他爹一准儿也会高看他这“不着调”的儿子一眼,将来,他再做什么,也能少受许多拘束,“我家药铺,是咱青山镇里最大的一家,虽比不上太和堂那样遍地开花,但跟青山道场,却是有常年生意往来的,先生看这样行不行,丹药,我也不按照什么收购价跟先生谈,咱就按照卖价来算,四六分成,我家铺子四,你六!”
青山镇是按照购买东西的人,携带的牌子品类来算钱的,卖同样的丹药,手持青铜牌子的人买和手持黄金牌子的人买,收益说是天差地远都不为过,但,按照高志豪计算的灵兽丹成本计算,牵魂草都是由锦鲤提供,不用花钱,只计算符纸和朱砂的支出,就是丹药全依着卖给手持黄金牌子的人,二两一颗普通的灵兽丹,也要比以前时候,卖给太和堂要合适的多!
高志豪稍稍计算了一下,觉得这么个算法,对他来说很是合适,便笑着答应了一声,给了客栈掌柜和周顺这面子,“可以。”
在从没跟人谈过合作的周顺概念里,生意洽谈,该是双方唇枪舌箭的争执,你一个陷阱,我一个坑儿的折腾上大半天,再双方而让一步的达成共识,把事情给定下来的,心里也是早做好了准备,要跟高志豪讨价还价一番,却不料,高志豪在听了他的提议之后,竟是一口就答应了下来,半点儿要跟他还价的意思也没有……这顿时便让他有了一种,自己是一拳头打在了棉花上,空有一身力气,却没地儿使用的糟心感觉,一下子就僵在了原地,不是该再说些什么才好了!
见周顺这听高志豪一句话说完,就又发起呆来,客栈掌柜顿觉自己把他领来谈生意,真是说丢人现眼,都是轻的,忙又踩了他一脚,轻咳一声儿,提醒他回神,“小顺,人家都答应了跟你合作了,你还愣着作甚呢!还不赶紧把契约拿出来,跟人家定一定?你这整天没什么事儿的到处闲逛溜达,人家可还忙着呐!”
“哦,哦,好,好的,姐夫!”
听客栈掌柜这么一提醒,周顺顿时便回过了神儿,忙不迭的从自己衣袖里掏出一张空白的契约和朱砂,就用手指沾着朱砂,在上面书写了起来,“那这契约,咱就这么定了啊,先生,你看,从什么时候开始,你能给我这里供应丹药了,就跟我姐夫说一声,我使人上门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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