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三章 喜欢创作的过往

小说:带着地下城副本闯异界  作者:小可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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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个炎热的夏季来临之前郑可根又改变了自己的文风,郑可根开始尝试着去写现代的东西,但是现代文最终成为郑可根的软肋,《天空之城》《布拉格》《魂曲》,郑可根的现代文写得不伦不类。丫丫电子书 www.shuyaya.cc更新最快猥琐看得很纠结,郑可根写得很纠结,这些文章普遍的特点是没有故事性而装作有着重重的故事性,主人公没整死,但是结局还不如整死。
    郑可根的高一快结束了。
    在这个高一的末尾,经历了一长串可以说是无忧无虑的日子之后,郑可根的人生终于开始有了计划性。这么说也许有点二,有点矫情,可就是在那个下午,郑可根确定了之后五年的发展,也影响了今后的五年。
    罗浮中学校门口的一大特色就是小吃街,在任何一个不是全日制的中学旁边小吃街永远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在每个人属于高中的回忆里小吃街也占上了一部分,门口总会有两家特别好吃长年驻守的摊位让自己津津乐道,也会有难吃得有一比但金枪不倒的摊点让自己在以后的日子里无数次地吐槽。
    要说自己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瘦肉丸和排骨年糕。
    瘦肉丸全称苍南瘦肉丸,由此名就可以得知该小吃的原产地,原材料由大量淀粉和少量猪肉糜构成,店家是一名说话声音有点哑的接近大妈的少妇。
    其实郑可根觉得瘦肉丸并不好吃,而且通常都在吃淀粉,但是仍然乐此不疲的每天去买当做饭后的点心,并且在之中加上超量的醋。
    上了大学之后在大学旁的小吃街同样发现了瘦肉丸的存在,但几乎全是淀粉了。
    排骨年糕产地不详,据说也是温州本土的产物。由里脊排骨与条状年糕构成,下锅炸熟即可,同样地,本身并不好吃。
    但是那个酱促成了众多人购买它的理由,之中的酱汁不知由何物构成,味道也不是鲜美那一类,可以说有点咸,但是排骨年糕是通过那个酱火了。
    店家是一名很爱说话的大叔,由于年糕在罗浮的火爆在郑可根高三时店家甚至将名称改为了【罗浮老字号】。
    那时候的自己特能吃,通常在饭后总会额外买上一个零食以缓解自己没饱的嘴巴。通常的首选便是鸡蛋灌饼和排骨年糕。
    想想自己大部分的机遇和转折总是在很无厘头很二的情况下发生,从来没有像电视里那样唯美过,比如再次遇见刺秦的女主。
    在课本剧大赛之后暗恋了那个女主一段时间,然后慢慢地淡忘掉,大多数原因是自惭形秽和不可能。有时候自己的胆子特小也特懒,导致了自己很多事情不敢去做。比如因为不想考虑中间隔着的一年。比如不想考虑中间追求的过程。
    当然。有时候自己会变成疯子,而且会一疯疯上好几年。
    在第二次遇见y之后。
    那天下午在买鸡蛋灌饼,而在转身的时候就碰见了y。
    不是擦肩而过,不是蓦然回首,也不是不小心的碰撞,就是一个简单的转身。然后看见y在买饭棒。
    该怎么去形容那个感觉呢,用《红楼梦》里贾宝玉形容黛玉的“这个妹妹郑可根曾见过”来描述这个感觉显得自己太过矫情,也不是那种人生若只如初见的飘逸。非要形容的话,大概是段誉第一次看见王语嫣吧。
    整个世界。就只剩自己眼里的一人了。
    那个转身也只是一瞬,而后别过了身体和眼睛跟着猥琐一块回到学校,从校门口到教室的那段路,感觉就只走过了一瞬。
    像转身的那一瞬。
    那段闲适的日子过后郑可根突然感觉自己拼搏的方向找到了。
    也许说出来有些疯狂有些傻气,但是在那个晚自习一个傻里傻气的家伙在纸上写下了今后三年要实现的愿望,而在第十条,为了怕别人发现也为了让自己有个念想,郑可根很诗意也很装逼地写上了“忆昔佳人月下时”。
    翻译过来就是:李杰,要追到y。
    打定了这个主意郑可根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写了一篇小说。
    小说的名字是《秦时明月》,完全是刺秦故事话剧转变成的小说版,写这篇小说花费了郑可根四天的时间,在现在看来是算快了,但是那时候是拿整天的下课与晚自习来写小说,整天考虑着如何遣词造句,如何使文章的古风看起来更加唯美和自然。
    《秦时明月》也是一部动漫的名字,在那时候还没有火起来,在少儿频道播出一季之后郑可根果断地喜欢上了这部动漫,同时也喜欢上了这个名字,算是偷师吧,这个名字当做了小说的名字。
    其实当时也没发现这个话剧也相当于《秦时》里荆轲和丽姬的番外。
    写小说的目的是想让这篇小说可以在校刊上发表,间接地传达郑可根心里的某种想法,这种行为是很骚包也是很二的,那段时间文学社已经到了江河日下崩溃的边缘,只有校刊还在提示所有的学生学校里还有文学社这个组织的存在,而郑可根的这个想法因此看来也变得遥遥无期。
    文章在刚完稿时通篇充斥着要命的煽情段落,这些段落在文章的末尾被渲染到了极致。
    郑可根还记得当时郑可根给文章写的结局—————嬴政转过身,他的背后是紫鸾殿不灭的大火。眼里是陨落的青色。
    而文章中郑可根最喜欢的段落还是这两段————
    秦宫,西殿。?
    一阵风灌进去,窗门忽地洞开。?
    雨点随着风斜飞进去,砭人肌骨的寒意。?
    从床上起身,她缓缓走到窗前,一袭淡蓝宫装迎着风泛出波浪的形状,额角的青丝拂乱在眼前,她伸出手,却没关窗,只是呆呆地看着雨,出了神。?
    把手伸进雨里,那雨丝触上她如凝脂般的掌心,顺着手背的纹路,滴滴地落下。?
    她的眼里泛起阵潮气。?
    那日的雨,也是这般大吧。?
    她娇好的面容上,显出落寞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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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恬静地站在他身后,擎着把梨花伞,几片桃花覆在伞面上,在梨花绣边映出微微跃动的残影,天蓝的宫装逆着风飞扬在身后,衬托着直至腰畔的长发。
    在古风文里郑可根总是钟爱这种关于古代女子 古代景色的细致描写,也许是自己的功力不够,写出来的文章还是会让自己觉得矫情和不自然,这篇文章在大改几次之后成为郑可根古风文章里被人评价最好的一篇,而在这之后郑可根写古风的文章郑可根总是有同一种感觉,就是郑可根一遍又一遍在复述秦时的故事和秦时的内容。
    其实郑可根文章写得不好,郑可根一直这么觉得。
    《秦时明月》的第一个读者是mf,在读完之后收到了不置可否的评价,总体来说还是太过于矫情,文章交给吴老师之后得到了中肯的批改,并且录入了电脑,作为备用稿选用。
    是带一点疯狂的行为的,无意中得知刺秦的男主和郑可根居然是校足球协会的一份子,于是在一次和队长的碰面中把文章转交给了男主。
    想想真是要命,那时居然在文章标题底下写上了一行“谨以此文献给战争与和平之荆轲刺秦女主”,文章递过去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之内自己的心情是忐忑不安的,想想也没在文章里加上多少任何表白性的文字,就是标题那句话显得过于骚包了。
    在文章递过去的那段日子,郑可根那个充满了疯狂想法的脑袋里又在不断过电,如何才可以追到y。
    很多人追女生相当之省事,散开自己的关系网努力探查到那个女生的一切,自己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总有和那个女生交集的,世界实在是太小了,而在很久之后郑可根才发现郑可根和y的关系网只要经过两重就可以碰到一起。
    那时候郑可根知道追女生可以探听到班级,探听到位置,探听到喜好,然后每天早上座位上的一杯奶茶,奶绿,微热,不加椰果;以及短信的各种殷勤,牢牢记住女生的生理期,在那时候各种慰问和各种关心;在qq的每条说说上留下自己的身影,要好好照顾自己喔亲。
    但是郑可根居然想到了献上一场专门的演出。
    盛大的,演出。
    确定了这个想法之后,郑可根又认真地考虑了接下来的事情。
    郑可根是一个有时候会对自己疯狂的想法用很严肃的态度去实施的人,比如这回完全空穴来风式的演出愿望,如果要实现这个愿望,那就必须考虑到之后一系列的实施和行动的方法和计划。
    这样一个要去认真实施的疯狂的计划。
    首先,如果要进行一场演出,那么接下来的舞台之后元旦文艺汇演,和明年这个时候不知道还会不会举行的社团文化节,那么就应该把眼光放在最近的元旦文艺汇演上面。
    其次,如果郑可根要认真进行一场演出,那么郑可根得保证这场演出是属于郑可根自己的,也就是郑可根自己主持并且用郑可根自身的设想来搬到舞台上去,那么郑可根势必要成为这场演出最主要的人。(未完待续。。) 百度 求小说网 有求必应! 带着地下城副本闯异界 https://www.qiuxiaoshuo.cc/read/saga/oakicfk.html 全文阅读!求小说网,有求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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