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董卓乱汉 第28章 是非难辩:吃人共分几种

小说:阳谋三国  作者:吴越贱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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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首先要声明一点,人吃人是不对的!
    但是在人类历史上,人吃人事件屡屡都有发生,尤其是在天下大乱的时候,“人相食”,或者“易子而食”,就成为天底下最残忍的事情。
    而且有的时候,人吃人事件甚至还会被国史记载并加以颂扬,在这方面,史书上虽然对臧洪也颇有微词,《后汉书·臧洪传》也评论臧洪“洪怀偏节,力屈志扬。”
    东晋时候的徐众著有《三国评》,里面对臧洪如此评价:洪敦天下名义,救旧君之危,其恩足以感人情,义足以励薄俗。……何必誓守穷城而无变通,身死殄民,功名不立,良可哀也!
    但是我们前文说过,臧洪在《后汉书》里被放在第五十八卷,在《三国志》里被放在《魏书七》,可见正统的史官虽然对臧洪的做法未必全部肯定,但是还是把他放在了极高的位置。
    而安史之乱中效法臧洪死守睢阳、名声直追郭子仪李光弼的张巡,已经成了中国古代史上的著名英雄,包括唐朝的文坛领袖韩愈在《〈张中丞传〉后叙》里有评论如下:
    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尽之卒,战百万日滋之师,蔽遮江淮,沮遏其势。天下之不亡,其谁之功也?
    可见,在韩愈的眼里,唐朝之所以没有在安史之乱中灭亡,不仅仅是郭子仪、李光弼的功劳,更是张巡、雷万春的功劳,这样的评论可以说是把张巡当作圣神歌颂了。
    我们不得不说,在中国古代,是很讲究义气的,西方人强调家族和个人的名誉,而我们中国的好汉和游侠却更讲究兄弟、朋友间的义气。
    张巡为国尽忠,杀妾分食,为的是国家大义。
    而臧洪为张超尽忠杀妾分食将士,不仅为了国家大义,也为了兄弟朋友之义;
    所以在历史上,真正苛责臧洪、张巡的人并不太多。
    正是因为这样的歌颂,所以才会有《三国演义》里的刘安杀妻冒充狼肉煮给刘备吃的事件。
    而且《三国演义》里,显然还是把这件事当作正面典型来宣传的,原文中刘备在得知昨晚所吃之肉不是狼肉而是刘安妻子之肉的时候,“玄德惊问,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玄德不胜伤感,洒泪上马。”
    刘备没有责备刘安,而只是很伤感,也就是说,虽然很伤心,但是很感动,为什么感动呢?
    就是因为他觉得刘安这个人很讲义气。
    而且在后来刘备与曹操相见,跟曹操说了这件事以后,曹操还令人给刘安送去了黄金百两作为报答。
    这里是《三国演义》里的故事,真实性当然不用去考证,我引用这则故事想说明的是,罗贯中在编写这段故事的时候,对刘安杀妻所持的态度就是赞扬和歌颂的,而这,也是很多国人对以上吃人事件所持的真正态度。
    而且写到这里,我想大家对《三国演义》里的刘备人物塑造就有了一些认识了,其实我之所以把臧洪写了这么多篇幅,就是因为《三国演义》中刘备的很多故事就是从臧洪这里改造过去的,可以说,臧洪是刘备原型的一部分,也正因为如此,在《三国演义》里,基本上看不到臧洪的影子了。
    再回到吃人事件。
    即使是在古代,也有人对臧洪和张巡的做法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批判,
    这个人,就是明末清初鼎鼎大名的思想家王夫之。
    王夫之的原话如下:
    张巡守睢阳,食尽而食人,为天子守以抗逆贼,卒全江、淮千里之命,君子犹或非之。臧洪怨袁绍之不救张超,困守孤城,杀爱妾以食将士,陷其民男女相枕而死者七八千人,何为者哉?张邈兄弟党吕布以夺曹操之兖州,于其时,天子方蒙尘而寄命于贼手,超无能恤,彼其于袁、曹均耳。洪以私恩为一曲之义,奋不顾身,而一郡之生齿为之并命,殆所谓任侠者与!于义未也,而食人之罪不可逭矣。
    王老夫子的这一段话是对张巡还客气一点,到了臧洪这里,就是彻底否定了,说臧洪算不上是义气,而吃人的罪过不可饶恕。
    不仅如此,王夫之还把臧洪杀妾飨士说成是“天下至不仁之事,”而且他还更进一步,说臧洪就是开创中国吃人历史恶行的第一人,简直就是罪不可恕了。
    事情说到这里,那么臧洪本人还值得我们尊敬和歌颂吗?
    其实说到底我们的态度并不重要,我们只要来看看当时臧洪身边的人对他的态度就可以了。
    《三国志·臧洪传》记载:将士咸流涕,无能仰视者。男女七八千人相枕而死,莫有离叛。
    从这一句我们就可以知道,臧洪当时的行为是深得人心的,因为在他城破被俘的时候,有七八千的百姓为他战死或者被杀死,没有人一个出城逃命或者投降袁绍。
    这是何等可歌可泣的史诗一般的场面?!
    一个人要有怎么样的美德才能感动一个人为他去死?
    历史上更有名的那个田横也不过是“五百壮士”和他一起死,而甘愿为臧洪战死的人竟然多达七八千。
    如果你说臧洪不是英雄,那什么人是英雄?!
    当然,我不怀疑,《三国志》的作者可能为了抬高臧洪的形像来增大了一些数字,但是陈寿为什么要歌颂臧洪呢?
    而且陈寿的年代距离臧洪的年代也不远,他对数字造假也不可能太离谱,史书上明确记载是七八千,打个对折,三四千人和臧洪一起死,这个数字该有多恐怖?!
    当然,如果有人怀疑我对臧洪“杀妾飨士”事件的真正态度,那么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历史上人吃人事件的几种类型。
    第1种,人肉治病型。
    这种类型的主人公大多是孝子,古时候父母久病不愈,做儿子的求医无门,便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熬汤献给父母,叫做“割股疗亲”。割股之外,有割肝脏的,割手臂的,割两胁的,割胸乳的,据说无不肉到病除。割肉者留下伤口却平安无事,还获朝廷旌表,从此孝名远扬。
    这类事件多见于唐、宋以后。人们认为,唐开元间名医陈藏器应对此负责,因为是他发现人肉可以治病,且载入他所撰著的《本草拾遗》中。明代医学家李时珍则认为陈氏之先已有其事,陈氏不过是首次写入药典而已。李氏《本草纲目》也收载“人肉”一条,沿旧说言人肉主治“瘵疾”(痨病),但未载性味。作者应是未曾吃人肉,不作臆说。
    明洪武年间,山东日照县人江伯儿割胁肉治母病无效,为了做成“孝子”显扬名声,竟杀死自己三岁的儿子给母亲做药膳。明太祖得知大怒,下令惩治江伯儿,结果处以杖刑一百,流戍海南。同时经大臣讨论决定:今后民间如有割股疗亲之类行为,悉听自便,朝廷不予旌表。清朝则立法明文禁止,但犯禁的并不治罪,割体肉疗条的孝子照样获舆论赞扬。
    第2种,特殊癖好型。
    晚唐节度使张茂昭好吃人肉,有人探问真假,他狞笑道:“人肉腥而肕(按:字义不详),怎能吃?”真是不打自招。另据元末明初许多吃人肉者的经验:人肉油点在汤水中呈半圆,为其特殊标志,多吃人肉使人眼睛发黄,头常晕。
    三国时东吴将领高沣好饮人血,黄昏时分常在住宅附近掠人而杀,取饮鲜血。
    隋将麻叔谋好蒸食小儿,隋末军阀朱粲、后唐酷将苌从简、宋时岭南割据者侬智高之母阿侬均有同好。
    宋初酷将王彦升好吃生吃人耳,常当场揪下犯人的耳朵下酒。其人血流满面,痛苦万状,王彦升只顾大嚼,若无其事。数百人被他吃去双耳。
    五代时后汉叛将赵思绾好生脍人肝,有66具活人肝被他脍食。活活摘去肝叶的人在地上翻滚呼号,并不影响这个恶魔的食欲。
    宋初外戚王建勋专食女奴。他住在洛阳,强买民间少女为婢,使唤稍不合意便亲手杀人剐肉,皮骨装进棺材运郊外抛弃,贩奴婢、卖棺材的人经常在他家进进出出。事发后王建勋处斩,招供四年间杀食婢女百余人。
    第3种,吃人立威型。
    隋末深州土豪诸葛昂尤为残忍。一日设宴待客,一姬妾给客人斟酒时无故自笑,诸葛昂当即把她整个儿装入笼中蒸熟,安放在大银盘中,衣饰、脂粉妆束如旧,当作一味珍品上席。客人不敢下箸,诸葛昂独自于蒸尸Ru房肥嫩处撮肉而食。
    第4种,吃人报仇型。
    南朝梁武帝时恶棍李撒受雇杀害无辜府丞何智通,被梁武帝悬赏擒获。何智通之子亲手从凶手身上割肉炙食,犹不解恨,更将凶手尸体烤熟,备办盐、蒜等佐料,装在车上雇人食肉,凡食肉一块,赏钱一千,烤尸很快被抢食一空。这件事虽然残忍不道,毕竟是孝子报仇,为当时的人情和法律所默许。
    第5种,前文提过的饥饿充饥型。
    在中国历史上,群体性、大范围的人吃人,多由时衰世乱、**天灾、严重缺粮乏食所致。公元前594年,被楚军围困了八个月的宋人缺粮少柴,据说到了“易子而食,析骸而爨”的危急地步。所谓“易子而食”,是说人们不忍心食亲生子女,便交换而食。 百度 求小说网 有求必应! 阳谋三国 https://www.qiuxiaoshuo.cc/read/ccffo/oqksamo.html 全文阅读!求小说网,有求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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